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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践行生态文明 共护绿水青山
作者:江川法院综合办吴振华 夏宗郁 刑庭柏萍  发布时间:2023-08-16 10:36:04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久久为功,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20年以来,共审结环境资源犯罪27件87人,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判处实刑33人,判处缓刑45人,判处罚金30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2.3865万元。

警示:2022年2月14日,被告人钱某某在星云湖禁渔期携带电网兜等先后到星云湖兰田湾处截污沟、星云湖兰田湾水域里采取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开展执法活动时将其查获。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钱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江川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的禁渔期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作案工具予以没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双方达成协议:由钱某某购买价值5600元的鱼苗放归星云湖。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星云湖是江川人民的母亲湖,保护星云湖就是保护江川人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让我们一起努力让碧波星海荡漾在江川儿女心田,让云影湖光闪耀在云贵高原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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